法律问答

二审撤诉后是否还可以起诉

刑事辩护
2022-11-23 1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审撤诉后不能再起诉。此时,一审的判决就会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载明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在二审中申请撤诉的,应当经过人民法院的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
    在开庭后、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也可以告知附带民事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1、民事诉讼  民事二审原告撤诉后,一般是不能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3、刑事诉讼  
    (1)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 除以下两种情况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还能起诉:  
    1、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申请撤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  
    2、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百一十条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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