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建房如何补办手续

房屋产权
2022-11-24 07: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建补办相关手续的条件是: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农民唯一的住所;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对他人生活没有影响的小范围违建;未经批准占用集体用地建房但经村内半数村民同意的,以上违建可以申请暂缓拆除,并通过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违建房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子。解决方式如下: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变为合法建筑;无法办理手续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违建房超过十年解决如下: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屋通常具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划的应当补办证件,不能认定为违建;2008年之后建造的房屋需由司法部门鉴定性质,经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违章后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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