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婚姻可以分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2-11-24 08: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婚姻有分遗产的可能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经法院认定是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是互有继承权的,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可以继续对方的财产。但如果双方的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双方只能算同居关系,此时如果一方有遗嘱的,另一方可以分到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事实婚姻可以分遗产。如果男女双方真的形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就可以作为配偶以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让他人继承遗产的,则应优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事实婚姻可以分遗产。作为配偶继承遗产,或者以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分遗产都可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