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工厂一线员工,现在怀孕三个月了,我们的工作制度是十个小时,八小时算正常班,宁外两小时算加班,请问我可以申请不加班吗,如果工厂要求我加班,算违法吗?

讨薪
2022-11-24 10:0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安排加班,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对单位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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