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停止提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2-11-24 13: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后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方法:可以自行到办理失业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说明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当用人单位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首先要去办理失业登记,在拿到失业证之后再去申领失业金,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后就会在下月发放失业金。一般会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里,或者你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也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由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领取失业金的办法:由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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