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全责,但司机受伤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给报销,说需要走对方得强制保险,但对方不给办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4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车辆出险后,我们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报案,若是对方全责,应立马要求对方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报案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派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验证该起事故是否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以及确定事故的责任方。
    3、定损。明确了保险责任后,在车辆受损不严重的情况下,查勘人员会在现场对保险车辆进行定损,若车辆受损严重,会把车辆送到维修店、4S店或定损中心进行定损。通常来说,若是对方全责,定损的流程都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操作的,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方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4、递交索赔资料。定损结束后,接下来就是递交索赔资料了。因为是对方全责,所以走的是对方的保险流程,索赔资料等均由对方递交。
    5、获取理赔。
  • 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垫付,未投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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