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买房,付首付,还贷款,写的女方的名字,没结婚,分手了,房子怎么处理,女方不想要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是一方付的房款。分手后需要共同协商分割。如果写名字的时候约定了双方的份额,那就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没有那一般是各占一半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一般是不予分割的,因为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购房人在之后又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或者夫妻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在婚前买房中需要注意的:
    1、因还未领取结婚证,所买商品房在婚前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其他事由,该商品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出资的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登记为两人;如果一方出资了却没有登记名字,那么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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