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可以评定为工伤要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
没有
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