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的客户,已经签收货物几个月了,货款还是没有给,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4 16: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吧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年后持收货方签名的送货单追收货款的,一般有效;发货人不能证明另有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交货后付款得,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从交货的次日起推定诉讼时效,两年内依然有效,但超过三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签了合同没按时交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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