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房屋产权
2022-11-24 19: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工本费,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和费用是: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包括契税、增值税、个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待领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过户要交纳
    1.75%的契税;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公证费最高300元;印花税:
    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契税:
    1.5%,由买方缴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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