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鉴定费由谁承担

劳动仲裁
2022-11-25 03: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民事、行政的案件中,司法鉴定费一般由双方自行协商承担。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承担人,且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应当判决该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 计算行政诉讼费用的办法:对于申请鉴定人、证人等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而案件受理费则是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交50。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行政诉讼费的承担规定是:首先会由起诉方垫付,之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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