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25 07: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标准包括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程度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一些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还有相应的司法鉴定规范标准。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标准包括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根据这些因素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之规定,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七)其他专门性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七)其他专门性问题。鉴定要求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的组成、鉴定程序、鉴定意见、鉴定期限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