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吗

土地纠纷
2022-11-25 09: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期满自动续期合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办理续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该土地属于住宅建设地,那么它的使用权会自动续期,如果该土地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那么到期后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续期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会自动续期。其它用途的土地,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能够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