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防不公,能否直接要求行政讼诉异地审理?

2022-11-25 10: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的,需要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此类情况下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异地审理很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一般应该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如果符合特殊要求可以异地起诉。即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被告人原告人信息,相关证据资料等,等待受理立案,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行政诉讼可这样异地立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都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