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装修拖延工期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5 11: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公司延误工期,若是没有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出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装修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
    0.5%支付违约金,装修工程的进度没有按照预期进行的,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出现工期延误的处理办法:
    1、如果因为消费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消费者违约在先,这个时候应当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2、由于装修公司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属于装修公司违约,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