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边租借一套房子,租期一年,因特殊情况。现在不租了。期间一个月的押金我也不要了。这边房东非让我继续付钱。我还需要付吗?

房屋租赁
2022-11-25 11: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处理
  • 你好,租赁合同中对于单方解除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 如果房屋租赁期限到期,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应当与房东先双方协商一下,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诉讼判决出租人退还租金,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