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骑自行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是次要责任,机动车方修车,我应该承担百分之多少

2019-04-24 08:2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所提出来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全责事故未处理对以后有什么影响”的问题:
    一是,如果你的车与证照都从交警队要回来后,应该说尽管你承担全责的交通事故没有结案,是不会对你驾驶车辆,及车辆的年检有什么影响的;
    二是,如果说因你的种种主客观原因(你方恶意逃单不在此例)无法及时结案,就只有等到对方上法院来起诉你了。只要是在事故中你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备案后,那怕是最终结案时间跨年度也是不会影响你向保险公司理赔的。

  •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搜索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1、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部门在调查后,根据事故双方所存在的违章行为、及该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大小来认定各方应负的事故责任。
    2、对于赔偿问题:在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经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同时,因一方为非机动车,在计算赔偿比例时,可减轻非机动车方10-20%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按责任大小赔偿。 具体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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