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5 21: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不得私了的情形有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 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上; 基本事实不清楚,没有证照、保险或者不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不得私了的情形有: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交通事故不得私了的情形有: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