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拘留后手机会不会被没收

2022-11-26 09: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被拘留时,手机是会被扣押的。拘留所在实施拘留时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拘留时,手机会被扣押。拘留所在实施拘留时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拘留期间手机来电不会理会,当事人被拘留的其手机会被没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