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2-11-26 10:0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开庭审理,并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并审结。上述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算起。而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去及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离婚立案后开庭需要等待的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精确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确定。一般要等两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律没有对离婚官司庭审所需的时间进行统一规定,具体开庭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审理情况判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判决的事项比较多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如果案件简单的,时间就比较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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