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拘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刑事拘留
2022-11-26 15: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日期应这样算: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判处治安拘留的执行时间一般是从次日开始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管理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法律依据:判处治安拘留的执行时间一般是从次日开始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管理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 强制执行拘留的期限为十五天以下,具体的拘留期限由法院决定。拘留应经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将拘留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具体的拘留期限会在拘留决定书上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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