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医院签了第二次合同是到2014年到期之后没有再签过那现在我是算无固定期限还是算劳动合同过期了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6 17: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并不是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签无固定期限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决定续签时劳动者胜任工作,没有严重过错的,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