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板谈工作时我使用了录音笔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且具有合法性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12: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考勤卡、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材料,同时在和用人单位日常交涉的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双方劳动事实的发生。法律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手机录音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手机录音满足获取应当合法,未有被恶意剪辑等影响判断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反驳等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手机录音属于视听资料的证据,需要提供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的。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这种手段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或者证据存在瑕疵,不被法院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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