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首付是父母出资,婚后还货是父母每月转钱到儿子账户还贷,产权登记是儿子名字,离婚女方有权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7 14: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如果是婚前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由子女还贷款,则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父母婚前出钱买房,如果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然后婚后由子女自己还贷的,则离婚时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如果是在结婚前由双方父母花钱购买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进行共同还贷的,视为夫妻双方按父母出资的比例份额共有房屋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