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接到反诉状,需要如何应对

债务追讨
2022-11-27 16: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反诉应该向法院提交反诉状,但反诉状只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就可以。当庭反诉的不一定必须当庭提交反诉状,是可以口头提出反诉申请的,事后在提交反诉证据时一并提交反诉状即可,具体可参照起诉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 反诉的法定条件如下: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反诉可以口头提出。反诉就是一个独立的诉,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而起诉原则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