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员工已经签订工作交接单,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不来工作了,可以算旷工么,在这期间公司出现了因工作造成的损失,员工用不用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8 01: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离职有离职证明。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开离职证明的,新公司要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双重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
  •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即使是旷工自理也是需要办理离职的。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不需要再次递交辞职报告,但是需要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劳动者的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的,则只需扣除劳动者旷工的日期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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