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列车乘务员,从来没有节假日休息的说法,只有法定假日,会有三倍的加班工资,平时都是连续上班两三天,在休息两三天,每个月工时在220左右,有时候一天的工作时间可以达到22个小时,单位是计件工资,每个小时支付30几元不等,请问,合法么?算不算超劳,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么?

讨薪
2022-11-28 03: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 根据《劳动法》,平常加班费用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费为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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