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7年入职一直到2008年这中间公司没有给交社保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2-11-28 10:0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不可以要求公司不去交社保。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公司不交社保的,社保经办机关会责令其补缴,并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无论公司存在多少个法人都是需要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其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员工是不可以要求公司不交社保的,若是公司真的因为员工的要求而不缴纳社保,则发生事故比如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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