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弄坏公司东西,当时没人要求赔偿,过了一个月,因个人原因办了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离职两个月以后,公司又要求赔偿,请问应该赔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8 18:3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因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损益,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辞退无过错的劳动者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企业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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