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类型有: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损人为他人之物支出费用发生的不当得利;基于第三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