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消费者协会不接受消费者投诉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11-29 06:2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有:
    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 消费者正确投诉:首先要确定投诉的具体请求,提供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积极配合投诉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对于投诉结果无论是否得到支持都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能因为没有支持自己的投诉请求就无理取闹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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