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老板给不到学徒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4 14:1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新标准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继北京在全国率先上调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后,昨日,深圳市人社局宣布深圳市2012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将上调至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3.3元/小时。新标准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即将过去的一年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  2011年4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每月1100元上涨到1320元,同比涨幅达20%,上海则上调到1280元,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可以拿到手的净收入,在“最高”最低工资标准排名上,深圳与上海相比,略逊一筹。  深圳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后,同比涨幅达
    13.6%.目前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公布了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将从1160元调整为1260元。这次调整后,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毫无争议地居于国内最高水平。  深人社局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意义在于吸引劳动力资源,同时力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与2011年相比,2012年提前2个月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的明确信号,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深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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