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前妻怀这我的孩子,马上要生了,我有陪产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9 13: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陪产假,并不是一定要从生开始算,也可以提前算的。依据相关规定,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男方10天的陪产假妻子生孩子的前后期间都可以算。法律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 如果男职工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来生二胎的,则有陪产假。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陪护假每个地方都是存在差异的,大多数地方规定的是十五天。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一个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个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之中,甚至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大多数的一个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而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的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去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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