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审计结算由哪个部门负责

招标投标
2022-11-29 15: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审计流程: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并进行登记,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并签发;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进行跟踪检查,核对工程项目;登记工程核定单,留档留存;复核工程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报告;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工程结算归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工程结算审计内容: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2、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审查附属工程,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