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已经过户,因贷款未放未交房,原房东出租算非法出租

房屋买卖
2022-11-29 17:0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租赁出去的房屋产权能过户,但不得终止租赁。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前承租人未付房租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房租应当支付给新房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的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出租构成无权处分。
    所以卖方应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能随意出租居住权房。居住权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权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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