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我未出生时去世了,抚养权给了我妈,但是我妈找了继父,但是在小学两人离婚了,然后母亲一直没管自己,只有少数把学费交了,大多数生活费都是继父给的,一年没有给我买衣服裤子鞋子,也没有给零花钱,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母亲吗

子女抚养
2022-11-29 1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母亲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可以起诉母亲。同时,对于母亲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亲死亡后,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继母可以要求的亲生母亲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要想起诉索要抚养费,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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