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不一样,可以吗?

社会保险
2022-11-30 00: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缴费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如实缴纳,则可以要求单位补足
  • 工资基数一般是指计算工资的标准,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社保缴费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的缴费金额。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劳动合同约定和社保不一致的,合法,用人单位有正常的缴纳即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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