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
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法》第83条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