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的仓库是违章建筑,还有三个半月合同到期,现在要拆迁,我能否向出租人申请补偿?

拆迁补偿
2022-11-30 13: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实施拆迁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租赁做生意的门面一般会有补偿,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被拆的,会有补偿。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因门面被拆,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的,承租人还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门面租赁期间的拆迁,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拆迁的损失,按照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上的条款来赔偿;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或者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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