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公婆给老公买的房子,婚后给我们当婚房,公婆还贷款,后来房子卖了,卖房的这笔钱公婆可以要回去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15: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
  • 离婚之后为前妻购买的房屋,如果已经登记在前妻的名下,那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没有进行赠与公共,并且前妻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那就可以要求返还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房产是公婆名下的,如果房款是夫妻双方支付的,那房子是属于公婆的,但是出资款可以主张债权要回来。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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