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置房产证权房问题

房屋买卖
2022-11-30 21: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 还办下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安置房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交纳配图费、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发放登记回执。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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