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以过户,房子以经交付二个月了,可地下室一直不给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2-01 08:4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买二手房不给过户,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提起诉讼,可以申请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房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二手房不给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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