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发包方提前使用的,如何处理

招标投标
2022-12-01 15: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进行验收导致工程项目出错,基础质量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法律依据:没进行验收导致工程项目出错,基础质量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的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还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