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后还可以追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2-01 1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单位工伤赔偿后不可以追偿。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工伤赔偿但未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而单位一般不能去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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