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何时发生转移

房屋买卖
2022-12-01 21:0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中根据标的物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自交付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有: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