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能否成立

抵押担保
2022-12-02 06:4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权的成立是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生效后,去登记部门登记,成立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合同无效影响抵押权设立。抵押合同无效但设立抵押权的,如果登记部门没有过错,债权人可以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权一并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进行抵押的财产属于禁止抵押财产范围的,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明确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该抵押合同的主合同无效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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