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规定怎样算侵害荣誉权

名誉毁谤
2022-12-02 10:0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
    1、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并由法定机构作出就宣布撤销或剥夺权利人的荣誉;
    2、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他人荣誉;
    3、对荣誉所附随的物质利益进行侵害,它包括拒发或扣发奖金、毁坏奖杯、奖章、奖状等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的荣誉不被非法剥夺或侵害的权利。荣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荣誉权是身份权,并非每个民事主体都具有,只有做出了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民事主体才有可能获得,所以由特定主体单独享有,不得转让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荣誉权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权也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侵犯。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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