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副什么法律责任

移民留学
2022-12-02 10:5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法律后果: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属于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一)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
    (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三)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一)至第
    (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六)至第
    (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十)、第
    (十一)项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法律后果为:对行为人应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属于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一)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
    (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三)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一)至第
    (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六)至第
    (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十)、第
    (十一)项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对其应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一)至第
    (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六)至第
    (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十)、第
    (十一)项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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