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使用权
转让无效情形有什么
土地纠纷
2022-12-02 12: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有:
1、转让人与受让人非同一村的村民;
2、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
3、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当地标准;
4、转让行为未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宅基地使用权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且经过集体组织的同意,是有效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不可以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
房屋产权
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房屋产权随之转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并处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房产纠纷
470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合同范本
324
胡钦律师
广西荣楷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01:14
2345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民法典
242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民法典
442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合同范本
324
林俊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01:07
234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
民法典
657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合同范本
324
农村河流可以承包给个人吗?
按本县区水务局规定承包,一般都是支流区域承包,或水流段或干涸滩涂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未经许可,农村村民填坑盖房是违法的吗?
建筑法政策规定。私自垫坑盖房是违法的。只有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提取建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如何处理农村村民侵占邻居土地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请问这些树的赔偿款是归我们还是归他,然后他种了一年以后在上面
赔偿款应归土地所有者。如对方种植且养护树,可协商给予一定补偿。协商不成,可依据《土地法》通过法律途径
向哪里报告土地使用性质的变化
要看土地性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要符合规划并报土地局、建委等部门审批;工业用地转商住用地要报土地局等部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苏州律师
苏州找律师
苏州征地拆迁律师
苏州土地纠纷律师
常熟市律师
昆山市律师
太仓市律师
吴江区律师
张家港市律师
姑苏区律师
虎丘区律师
吴中区律师
相城区律师
工业园区律师
宿州合同纠纷律师
宿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宿州公司法律师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苏州房产纠纷律师
宿州劳动纠纷律师
宿州债务债权律师
苏州债务债权律师
宿州交通事故律师
宿州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