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赔偿是否要复议前置

刑事辩护
2022-12-02 13: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赔偿要复议前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 行政赔偿不需要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行政赔偿,也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要求行政赔偿,或者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主张行政赔偿时不需要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行政赔偿,也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要求行政赔偿,或者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